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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东城华丽苑小区的张某在婚前按揭购买了一套150平米的商品房,产权登记在张某自己名下,每月按揭2500元,10年还清。2005年,张某便与...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他(她)婚前个人财产,因购房向银行贷款亦属于他婚前个人债务; 2、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原本属于个人财产,房产证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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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前一人支付首期款,按揭贷款也由其一人支付,可能认定是其婚前财产;如果按揭贷款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不知道你是属哪种情况,不过你还可以主张是另一方赠与给你的。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他(她)婚前个人财产,因购房向银行贷款亦属于他婚前个人债务; 2、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原本属于个人财产,房产证只能办理购房者一人的名字,无需另一方签写“放弃产权”的承诺或协议; 3、购房者清偿银行贷款后,可在房产证增加对方名字,这种行为属于夫妻婚内赠与。 4、购房者将婚后收入用于清偿银行贷款,实际支付的还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须按婚内还贷款总金额的一半补偿现金给对方。
房子虽然是婚前买的,但只要你能证明买房时自己支付的价款,那这部分价款还是你的,再就是婚后还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一人一半,但如果法院判决,一半房子在谁的名下,房子就归谁,车子属于动产,婚后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你卡里的钱如果是婚前存入的,那么就不要动了,因为那是你的婚前财产,一旦取出来就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是婚后存的,那么就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对方对离婚有过错,你可以要求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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