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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东城华丽苑小区的张某在婚前按揭购买了一套150平米的商品房,产权登记在张某自己名下,每月按揭2500元,10年还清。2005年,张某便与...
房子是你婚前买的就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房贷是你结婚之后一直在还,那你要给你老婆一部分补偿。其他的她的资产什么的原则上都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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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老公婚前买的房子归你老公所有,关于共同还贷的部分,你有权利要求你老公给你一半的补偿。 2、2008年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如果一方要求房产的所有权,要给对方一半的补偿。 3、2009年的房子属于你们四个人共同共有财产,扣除房贷,你可以要求对剩下的收益进行分割。 4、对10万元存款,双方均分 5、你可以搜集一些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证据孩子的抚养权
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办理按揭手续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前已经取得以个人名义登记的房屋产权证,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如果是婚前一人支付首期款,按揭贷款也由其一人支付,可能认定是其婚前财产;如果按揭贷款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不知道你是属哪种情况,不过你还可以主张是另一方赠与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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