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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人员不属于劳动关系,是劳务关系,不适用的规定,可以直接要求单位赔偿,不需要的,应该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赔偿,即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
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不能申请工伤鉴定和工伤赔偿,但可以申请人身伤害赔偿。用人单位与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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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情况比较麻烦,退休返聘人员不用缴纳工伤保险费,社保也不会负担工伤医疗费用、赔偿费用等;本人认为,只能属于人体伤害事故。伤残鉴定是可以做的,伤残赔偿只能由聘用单位负担的。
退休返聘人员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rrrr最高人民法院r《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r法释〔2010〕12号r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受害者受到人身损害,医疗费用和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者必须赔偿。受害者因伤害而发生障碍的,增加生活上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失去劳动力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者的生活费、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者也必须赔偿。受害者死亡的,赔偿义务者除了应根据救治情况赔偿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赔偿葬礼费用、被抚养者的生活费用、死亡补偿费用、受害者亲属处理葬礼费用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过劳损失等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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