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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承包人一般只能向其合同对方,即发包人(承租人)主张权利。因此,发包人(承租人)与建筑物所有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建筑物后,以...
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承包人一般只能向其合同相对方即发包人(承租人)主张权利,因此发包人(承租人)与建筑物所有权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该建筑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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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合同,不仅要看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更主要是要看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是否平等,进一步说,要看合同内容以及具体的条款是否对自己更为有利。仅就你提出的这一条而言,我无法判断是否合法,你公司以自己的名义销售他公司的产品,开玩笑的说,他公司生产的海洛因,你们也独立承担所有权利义务吗?如果他公司生产的是国家强制性产品,你们想承担责任也承担不了。另外,你们是网络公司,不知你们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有网络销售,如果没有,你公司也没有销售产品的的资格。
合同相对人可以向发起人主张权利,也可以向成立后的公司主张权利。发起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不论其目的是为了设立公司,还是为了其他目的,合同相对人均当然可以向发起人主张权利;同时,在发起人为设立公司目的对外签订合同时,也允许合同相对人向成立后的公司主张权利,不但保护了合同相对人的利益,也保护了发起人的利益,同时也并未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承包人一般只能向其合同相对方即发包人(承租人)主张权利,因此发包人(承租人)与建筑物所有权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该建筑物后,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施工合同,承包人主张工程款的,应当以施工合同的发包人为被告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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