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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违约金不依附于增值税应税业务而独立存在,是独立存在的补偿款,就不属于增值税的价外费用,不用缴纳增值税。比如签订了购销合同,但是由于种种原...
1、增值税的纳税范围中就包含了增值税中纳税项目所所收取的的滞纳金,所以是应当要计入销售税中的。 2.用于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包括纳税人向买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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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支违约金是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二.根据现行增值税法有关规定,纳税人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三.依据《发票管理办法》关于违约金增值税的规定,在没有发生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因对方未履行合同而导致违约收取的违约金,不是经营活动,不属于开具发票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因此,销售合同没有执行,没有实际应税业务发生,该违约金不征收增值税。
违约金一般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对违约金缴纳增值税情况只有一种,违约金计入销售额。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在会计中开始涉及违约金收入。如何判断违约金是否缴纳增值税是根本和重要的依据,是违约金是否符合销售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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