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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计入销售额的,应当缴纳增值税,否则一般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在中国销售商品或加工、维修和修理服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和进口商品的单...
根据现行增值税规定,纳税人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依据发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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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诉讼赔偿金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条例第6条第1款称为价格外费用,包括价格外向购买者征收的手续费、补助金、基金、资金筹集、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支付利息、赔偿金、代理费、包装费、包装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等各种性质的价格外费。但是,以下项目不包括:(1)受托加工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代理支付的消费税(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理运输费用:1、运输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发行给购买者的2、纳税人将该发票交给购买者的。(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4)在销售货物的同时代理保险等向购买者征收的保险费和向购买者征收的购买者支付的车辆购买税、车辆牌照费。
如果公司在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没有将违约金列入销售后的盈利金额,也没有缴纳这笔盈利金额的所得税,无论是从哪个方面哪个原因而言,已经足够造成偷税的严重性。我们每人都应该清楚明白签订合同时应注意违约金有哪些注意事项。之所以有违约金的规定是因为签署合同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去履行合同所提及到的义务因此违反了约定的行为。为了可以保证合同能起到相应的法律效力帮助我们,视乎需要给多少的违约金额必须要双方都在合同中说明的情况下,违约方可根据当时约定的金额判断应缴多少违约金,现在我们要知道关键是违约金需要缴纳税费吗?根据我国的增值税条例规定,盈利所得金额是纳税人在销售货物过程中,或者向税劳务方以及购买方收到的费用,需要注意的是不包括收取费用中包含的销项税额.那什么是价外费用呢?根据我国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这样一条规定,"价外费用是包括向在购买方收到的手续费、以及股票和基金费用、以及相应的奖励费、还包括违约金(这里的违约金是指超过期限后加上的应付利息)、货物的包装费、以及货物储存费、货物的运输和装货卸货费用、企业和个人的代收费用、企业和个人的垫付费用等等的额外费用"。不过这些行为是在双方都已经约定好以及履行合同时的情况下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的,如果双方合同还没约定好成功签署,那双方是并没有开始执行合同的情况下。即使无论是对于哪方而言,就算在违约情况下支付出去的违约金是跟流转税毫无关联的,这种情况既无需缴纳增值税或营业所得税,而收到违约金的只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可,支付方也能凭借对方的收据、合同等能作为凭证的在企业的所得税扣掉这笔费用的。综上所述,情况相对来说会比较繁琐杂乱,甚至出现有的需要交税,有的不需要交税的情况。假如当事人或者双方都不清楚违约金到底需不需要交税的话呢,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是否签署了相关的合同或者是否完全按照签署合同履行了提及的义务来定。同时建议可以找更专业的人士咨询清楚,避免发生双方不必要的争执情况。
1、增值税的纳税范围中就包含了增值税中纳税项目所所收取的的滞纳金,所以是应当要计入销售税中的。 2.用于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包括纳税人向买方出售商品或应税服务所收取的所有价格和额外费用。这里的额外费用包括违约金,滞纳金和购买者收取的其他费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销售金额定义为纳税人从买方收取的销售商品或应税服务的总价格和附加价格。在营地重组和增加之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营业税全面推广到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也明确指出,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通过应纳税行为取得的价格总额和非价格支出.销售额以人民币为单位,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的纳税人,应当折算成人民币。 4、增值税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述的额外费用包括手续费,补贴,资金,筹资费,退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支付利息和补偿费。从买方收到。黄金,收款,预付款,包装费,包装租金,预留费,质量费,运输处理费等各种性质的非独家收费。 如果违约金是其支付的赔偿金,依赖于该应税业务,并且符合额外价格费用的定义特征,则应支付增值税。比如,逾期交货,所以赔偿金,或者购房合同虽然没有履行,但是房地产中介服务已经发生,按照上述规定,缴纳增值税。 违反合同不依赖增值税应税业务独立存在的,为独立赔偿,不属于增值税保险费,不缴纳增值税。例如,签订了买卖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合同被取消,支付的增值税罚款没有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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