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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未满但工作了半个月,辞职发工资吗?

2022-01-21
1、厂方将“必须招到人”作为准许你辞职的条件,于法无据。 2、你从2016年1月1号干到7月份,如尚在试用期内的,应当支付试用期工资,其工资不得低于同岗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如未约定试用期或约定的试用期满的,你和厂方就存在劳动关系,你付出劳动,厂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如你在试用期内辞职需提前3日通知厂方,未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的,需提前30日通知厂方,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方式就是辞职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厂方应当为你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如未缴纳,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定厂方补缴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双倍补偿金。 5、厂方违法阻止你辞职,并且不支付劳动报酬,你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也可以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6、因此,建议你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会责令其支付工资并进行处罚。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合同、补缴社会保险、双倍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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