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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保缴费由税务部门统一收取;2019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保缴费由税务部门统一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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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一次性补充养老保险新规定:2018年以上一次性补充养老保险政策紧缩,天津发出相关通知:2018年1月1日以后,45岁以上不满60岁,不支付保险费的居民不允许一次性支付15年的养老保险费。可咨询当地社会保险机构,询问当地政策情况。2、2019年养老金上涨政策:2018年养老金按5%标准上涨,中国养老金实现14连涨。各地相继提出调整方案,根据定额、挂钩、倾斜相结合的调整方式提高,到7月末为止支付养老金的情况很多。3、2019年退休年龄新规定:我国决定2018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取消女干部和女工身份差异,统一规定职工养老保险女性退休年龄为55岁。根据相关报告,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到2045年同时达到65岁。
女职工按照法律法规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报销条件: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采取税前支付的方式间接补贴,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由用人单位承担。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未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生育费用。报销比例标准:女职工生育检查费、生育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包括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由员工个人承担。
a、我国新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b、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在2020年全面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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