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最新信息,省于5月27日通过了修订后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就生育假而言,作出了这样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
第三十四条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这是两孩生育新政策。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再生育。比如再婚夫妻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的;再比如孩子出生后经病残儿鉴定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这在你省经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应该是明确的,你可查阅你省的这个条例中的“生育调节”部分,那上面规定了再生育子女的法定条件。
《计生法》: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计生法》: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9人已浏览
3,909人已浏览
8,663人已浏览
4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