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条例,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已经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在单位工作,不属于劳动关系,一般处理雇佣关系。员...
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_________省劳动厅、人事厅、财政厅《企业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暂行办法》(以上简称《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平等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个月。________。甲方的工作环境和生产条件基本符合要求《_________省工矿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例(试行)。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有制定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分配工作和下达生产、工作任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和辞退,检查乙方的生产、工作、学习和技术状况等权利;有为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各项福利待遇,缴纳待业保险和养老保险金,改善劳动、工作、学习条件,参加民主管理和关心职工生活的义务。甲方必须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作为企业的主人,享有劳动、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获得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等权利。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纪律和规章制度完成甲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的义务。乙方必须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第五条乙方经甲方批准,脱产学习、长期病休、请长假或停薪留职等,需要签订专项合同,明确甲、乙双方在此期间的权利、责任、义务和其他有关事项。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由于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又要求继续工作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应在三十日内办完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逾期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要求续订的,应补办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合同内容及期限按原合同不变。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得变更劳动合同。甲方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让生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第八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终止合同手续。乙方被解雇、解雇、解雇、劳动教养和判决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后果和责任的规模予以赔偿。赔偿标准和方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按照执行情况执行。第九条乙方生病或者非因工伤的,从领取病假工资的次月起,按照工龄给予3-18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因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由乙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可适当延长。医疗期满后,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给予乙方标准工资3-6个月的医疗补贴。第十条按照《办法》正常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工资,最多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其他情况不予支付。乙方(盖章)乙方(签字)___________签字代表(签字)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终止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未依法为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费;(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5)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无效;(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非法指挥、强迫冒险经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终止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协议即劳动合同,60周岁以上的人员只可以签订聘用合同,不能签订劳动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如果已经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也不符合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那么与公司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所以只可以签订聘用合同,性质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同时也不需要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扩展资料:《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六)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聘用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形式,具有一般合同共同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聘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聘用合同与一般合同成立的条件一样,只有事业单位和拟聘用人员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自愿达成协议时,聘用合同才成立。 2、聘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一点是双方自由表达意愿的前提,也是双方实现权利义务的重要基础。事业单位是用人的一方,但不等于单位的法律地位高于聘用人员的地位,可以任意将其意志强加于对方。聘用合同又不同于一般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聘用合同是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有隶属关系的协议,属于身份关系协议的范畴,因此,聘用合同与调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有重要区别。
1、单位需要从聘用劳动者次月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及劳动保险从入职开始支付或购买; 2、试用期的长短受合同期限的限制:当合同期限比较短的时候,试用期就不能太长;当合同期限比较长的时候,试用期可以相对长一些。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3人已浏览
3,286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4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