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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这种情况下进行买卖交易合法吗?合法。2、买卖双方自愿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只要不违反法律及公共利益,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没有过...
承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可以退房。当开发商不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资格、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或者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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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况下,可以退房: 1、符合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 2、开发商因自身原因在催告后三个月内未交付房屋; 3、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法交付; 4、交付后出现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生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下列情况下,买受人可以退还已购房屋: 一、延迟交付房屋; 二、开发商缺证,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四、无法获得贷款; 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六、房屋质量不合格; 7、房屋质量严重影响使用。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屋并,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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