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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在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程序是需要本人回避的。在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
关于您的问题,我给您两种解决方案:第一,【公司想要辞退您却表面上给您调岗,他是想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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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双方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已经又针对性的招聘了员工,用人单位通常都希望劳动者全部通过试用期,试用期的考核通常很容易,只要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认真的学习相关的岗位技能和工作方法,通常不会试用期考核的烦恼。《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1,扣工资不合法。 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2,试用期内的保险也应当缴纳。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既然你自己缴纳了社保,可以通过医保报销住院费用,但针对单位应当缴纳的份额,你可以要求单位作出经济补偿。 3,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缴纳,以下比例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住房公积金一般是个人企业各10%,有的企业是12%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组成干部考察组(一般为一名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成员组成),到被考察对象单位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要被考察对象的情况进行通报、说明,并开展民意测评,后随机抽请中层以上干部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听取其情况介绍,有的还在背靠背再次进行测评一次(以求真实性,因在大会上怕有的人当好人),同时还要请分管或所在单位(科室)的人员和财务以及两圈人员谈话并征求意见,最后汇总向组织部部务会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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