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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市场经济制度的需要。市场经济的基础是产权制度,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
我国第《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村土地承包户成员均等分配补偿款。这就是承包土地户内成员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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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农村土地需要注意事项有: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一)双方的姓名和住所;(二)转让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和质量等级;(三)转让期限和起止日期;(四)转让土地的用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协商解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经过询问我镇相关职能部门,土地承包证丢失后,可以到县区档案局查其土地承包证颁发记录及其它相关证件,或者如能正确指认界线,并与他人无权属纠纷,经所在村民小组确认后,可以进行土地承包确权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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