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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业单位病假扣绩效工资是否违法 病假扣绩效是属于合法的,首先员工的绩效是根据员工工作情况而给予员工的奖励性待遇,在达标的情况下可以全额领...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四个方面组成。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没有统一规定,是事业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的。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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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最新消息2010: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最新消息之关于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 (一)绩效工资总量由省、市、县人事、财政部门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含教师工资标准提高10%部分,下同)和当地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中,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省、市、县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同级政府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二)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学校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三)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学校要负责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自查工作,如实上报发放情况;学校主管部门要负责做好所属学校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核查工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指导,做好津贴补贴项目的保留、归并和取消工作,科学合理地确定绩效工资的项目和标准,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取消年终一次性奖金项目。 在同级政府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主管部门具体核定所属各义务教育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并进行合理统筹,逐步实现同一县级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要给予适当倾斜。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最新消息之关于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是学校搞活分配的重点。 1.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实施。基础性绩效工资统一设立基础津贴和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两个项目,除此之外,各地不得自行设立其他项目,各项目具体标准由各级人事、财政和教育部门制定,按月发放。 基础津贴由省、市、县人事、财政、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学校现已发放的生活性和岗位性津贴补贴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后归并设立,基础津贴按照岗位适当拉开差距。工作人员岗位(职务)发生变动时,基础津贴从岗位(职务)发生变动的下月起执行相应的标准。 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主要体现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学校的倾斜,吸引和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从教。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为扣除基础津贴后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剩余部分。各市、县可结合当地实际,根据学校的地理位置、条件艰苦程度等因素适当区分,对条件特别艰苦的学校给予更多的倾斜。农村艰苦学校津贴,调离后不再享受。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可设班主任津贴、考勤津贴、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 班主任津贴主要体现对班主任的倾斜。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与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项目进行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考勤津贴主要体现学校对教职工出勤率的考核情况。 超课时(工作量)津贴主要体现多劳多得。其中,班主任工作量应作为教师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主要体现对教师教育、教学取得成绩的激励。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制定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加强对学校内部考核的指导。学校要按照实施办法并结合本校实际,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三)校长的绩效工资,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确定。其中,校长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本校基础性绩效工资统一发放;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主管部门可从同级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拿出一定额度,设立校长津贴,由学校主管部门根据校长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 (四)为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分配办法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校公开。 (五)绩效工资实施后,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教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政府特殊津贴等仍按现行政策继续执行。地方自行建立以及国家规定之外自行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的津贴补贴一律取消。
2010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将全面实施绩效工资,然而具体的实施标准及方法目前仍未有一个确切的消息。 根据相关部署,从2009年1月1日开始,首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对教师实施绩效工资。为了配合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从2009年10月1日开始,在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大家可以通过以下以往的这份事业绩效工资表,来参悟2010事业绩效工资表,如下: 一、执行时间 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额度和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补贴,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每年执行12个月。 二、执行范围 在编人员、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的人员及离(退)休职工。 三、绩效工资总额的组成 1、年终一次性奖金。2、节假日补贴。3、现行的生活补贴。4、2007年1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5、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补贴。 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的现行生活补贴发放渠道不变,即由单位自筹;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补贴由财政全额发放;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的50%由财政补助,其余部分自筹解决。 二、标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标准单位:元/月 三、职级标准管理岗位副局585正处550副处430正科355副科265科员255办事员235试用期150 专业技术岗位教授600副教授430讲师265助教255技术员235 工人高级技师355技师265高级工255中级工235初级工195 普工195学徒期150 中央已发文(国发[2008]6号):事业单位从2008年5月起兑现绩效工资,人均:中学高级教师(副高,处级)2.8万元/年,中级(高级工,科级) 2.3万元/年,初级(中级工,办事员)1.8万元/年,员级1.1万元/年。从2006年7月1日补发,但要扣出已发的各种奖金和津贴。 待实行新的岗位聘任后,再按等级发放: 管理岗位:五级(正处)30000元/年、六级 26000元/年、七级 23800元/年、八级 19600元/年、九级 15800元/年、十级 11400元/年。 专业技术岗位: 五级 34000元/年副高(中高、副教授)、六级 32000元/年、七级 30000元/年、八级 26000元/年中级(讲师、中一、小高)、九级 24800元/年、十级 23800元/年、十一级 19600元/年。 初级: 十二级 15800元/年、十三级 11400元/年。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表勤技能岗位: 技术工一级 26000元/年 二级 24800元/年 三级 23800元/年 四级 19600元/年 五级 15800元/年 普通工 11400元/年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牵扯方面太广,2009年9月份曾有消息称人保部正在赶制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细则,迄今已过去3个多月,目前仍未有细则出台的任何消息。而北京大学周志忍教授曾经说过,国务院的决定历来比较原则、笼统,在细则没有出台之前,一般事业单位都不会轻易行动的。因此,在细则出台之前,相信事业单位绩效工作暂时不会有行动。
2010年事业单位改革最突出的重点是实行绩效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实行剩三个月,正赶制细则。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涉及人员多,单位数量多,非常复杂,是一个系统工程,所以实施起来会有一个过程。但是,无论什么时候在这些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它们的起点时间都是一致的:义务教育学校是从今年1月1日开始,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是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其他单位是从明年1月1日开始,这就是起算的时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9月9日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涉及人员多,单位数量多,非常复杂,是一个系统工程,所以实施起来会有一个过程。但是,无论什么时候在这些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它们的起点时间都是一致的:义务教育学校是从今年1月1日开始,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是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其他单位是从明年1月1日开始,这就是起算的时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明确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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