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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是什么?

2022-09-08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者受委托居(村)民委员会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工作经费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受委托居(村)民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同时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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