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各市可购买商品房作为安置房

2023-01-15
1、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健全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要打通商品房、安置房、保障房转换渠道。在满足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需要的情况下,财政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可统筹用于政府组织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棚改安置房,可统筹用于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和棚改安置户。各市、县可通过购买和长期租赁商品住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也可购买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房源。 2、各级政府要把城市危房改造和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纳入棚改范围,所有棚户区应在2017年年底前全部开工改造。各市、县要通过货币补偿、政府搭建平台组织棚户区居民自主购买商品住房、政府购买商品住房进行安置等方式,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 3、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和进城务工人员将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实行实物配租和货币化补贴相结合,通过新建、配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渠道筹集房源,加快解决应保障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商品住房供应明显偏多的市、县,原则上不再新建公共租赁住房。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