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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队投诉,并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
关于公司与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回答,根据华民共劳合同规定:第八十二条用单位自用工起超月满未与劳者订立书面劳合同应向劳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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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与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回答,根据华民共劳合同规定:第八十二条用单位自用工起超月满未与劳者订立书面劳合同应向劳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用单位违反本规定与劳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合同自应订立固定期限劳合同起向劳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用单位自用工起超月满未与劳者订立书面劳合同应依照劳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向劳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并与劳者补订书面劳合同;劳者与用单位订立书面劳合同用单位应书面通知劳者终止劳关系并依照劳合同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华民共劳合同规定:第八十二条用单位自用工起超月满未与劳者订立书面劳合同应向劳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用单位违反本规定与劳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合同自应订立固定期限劳合同起向劳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用单位自用工起超月满未与劳者订立书面劳合同应依照劳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向劳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并与劳者补订书面劳合同;劳者与用单位订立书面劳合同用单位应书面通知劳者终止劳关系并依照劳合同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公司改变合同内容续签合同,员工无法接受,那么员工可以以协商不一致,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后离职,否则需要保持原合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续签。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您和乙签订了劳动合同,您的劳动关系就是和乙建立的。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概念: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的劳动关系。如果您的工资、各项保险都是由乙支付和缴纳的,您的事实劳动关系也是在乙;如果您的工资、各项保险都是甲支付和缴纳的,您的事实劳动关系就是在甲,您和甲之间不具有事实劳动关系,仅存在人事关系。如果人事关系在乙,实际工作在甲,不算劳动派遣的方式只有“长期出差”。乙完全处于商业目的才会派自己的销售员工在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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