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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房东违约,租户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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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违约合同房客的处理办法 1、常见的问题之一是,合同未到期,房客提出退房。房东可以同意退房、但同时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合同上假如对此有约定的话)。注意是有权,房东可以放弃权利,但是也可以行使权力。 2、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其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等实际损失。因出租人违约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其另行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所受损失。损失具体数额不能确定的,可以推定为租赁房屋闲置期间或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的租金损失,但长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租房违约之后,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的:第一、那个守约方,它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二、出租方如果是隐瞒抵押的,承租方他是可以在一年之内行使那个抵押撤销权的;第三、如果没有到期的,但是出租人强行解除合同,将房子出租给善意第三人的,如果事实上合同已经不能履行,那么承租人他是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是可以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的。那么什么是善意第三人呢?一般的情况下是承租人他本人已经租了房子,但没有入住,导致善意第三人在不知道存在之前有承租人的情况下,入住了该房子或使用了个房子,这种情况下,它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权益,所以那个合同就不能继续由前面的承租人进行使用。这种情况就叫做善意第三人保护责任制度。
根据《》及相关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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