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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不动产,离婚时该房产如何分割

2022-03-27
1、涉案房产之购买,为的是给你夫妻二人共同生活所用,然男方母亲也列名于产证,表达了男方父母同时有为自己取得房产份额的想法。故而,该房产系多人共同共有财产。 2、法律规定:“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依“举重以明轻”之法理:你父母出资7万元,视为对你个人的赠与;对等地,男方父母出资中也有7万元视为对男方个人的赠与。 3、男方父母出资中的24万元,应作“老夫妻二人自己对房产的出资”处理。 4、25万元还贷部分,无疑是你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5、总算下来,你夫妻二人在房产中的共同出资为7﹢7﹢25=39万元,所对应的共同房产份额为39/63。 6、按夫妻二人平分计算,你在房产中的份额为31%左右,接近1/3。 7、法律规定:“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应当适当照顾共有人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你别无房产,女儿又随你生活,涉案房产应依法判归你一人所有,由你向对方作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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