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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可根据双方约定的比例份额进行分割,没有约定,按实际双方应得比例分割。...
假如双方父母婚前出资,购置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不论事后双方子女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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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性质分析:婚前虽男方父母出资,但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共同共有,非夫妻关系共有。 2、份额分析:共同共有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载明了俩人的房产份额或约定有份额,则该份额视为约定的按份共有份额,房产应按此比例进行分割。如果房产证上没有约定双方的房产份额,则该房产为共同共有,原则上各一半份额。 3、实际中分割: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不是简单的分割,会在以上规定份额基础上,会综合考虑婚姻时间长短、房屋来源和出资情况、感情破裂原因、还贷情况、生活负担与对房屋贡献等等。
婚前一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购买房产,房产由一方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购买房产后两人结婚不成,在这种情况下,完全出资的一方可以赠与条件不成立为由,要求对方返还。如果已经结婚了,则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因为在双方尚无婚姻关系时,即使双方是为了结婚的目的而购房,毕竟能否结婚仍有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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