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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因工陪酒死亡,如果达到了醉酒的状态,一般不属于工伤; 2、如果未具有醉酒等行为,符合外出办公期间,由于工作原因而受到伤害等法定的情形...
员工因工陪酒死亡是工伤。公共应酬也属于履行职责,应酬的地点和时间应视为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 所以员工因工陪酒死亡的,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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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工陪酒死亡属于工伤。因公发生的应酬也属于在履行工作职责,而应酬的地点和时间就应当认定为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 因此员工因工陪酒死亡的,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实际是施工人因工死亡不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而在建筑工程作业中,实际施工人与用工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不应适用工伤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争、公负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此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犯罪、违反治安管理伤亡,或者因醉酒伤亡,或者自残、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为工伤。从以上规定可以得出结论,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中突发疾病或在抢救后48小时内死亡,则属于工伤,应享受工伤待遇。现在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如果单位仍对您的工伤有异议,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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