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子属于个人财产,法院判处房屋使用和占有权可以予以继承。房屋拆迁后所得赔偿款按照法定继承办法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即由您祖父母的子女继承...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数人共有的城市私有房屋,房屋所有人应当领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已明确了共有人应当领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时,公房使用权判给哪方,主要结合以下几点来判断: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2)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3)照顾无过错一方。 (4)参考公房产权人(单位)的意见,决定判给男方或女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房屋使用权转让不一定合法,如果是对不列入可出售范围的公房进行使用权转让的,是合法的;如果是对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的使用权进行转让的,则是不合法的。 注意对于合法转让使用权的,要通过出租人本人的书面同意,出租人要签订租赁变更合同,并且受让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结合实际业务经验,笔者认为,法院在该问题的处理上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夫妻离婚,受到最大伤害的是孩子。为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有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将公房使用权判给带孩子的一方,合情合理。此外,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应判归女方抚养。(2)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这不是“女士优先”的问题,而是在一般情况下,离婚对女方的伤害和打击要比男方大。据调查,目前离婚率高发的年龄段有三个:第一个阶段是刚结婚两年内,进了“围城”,想出去;第二个阶段是三十五岁左右,男方事业有成,有外遇,容易离婚;第三个阶段是五十五到六十岁,觉得人生一世,也要潇洒一回,容易出轨,导致离婚。特别在第二个阶段,离婚率相当高。房产法中规定公租房房改房,不是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公租房是国家为了给一些经济条件不好的特殊群体提供的社会资源,如果夫妻购买了公租房,那么还是有权利处理公租房的,只不过在处理公租房的时候,有些手续是需要去办理的,比市场的商品房手续会麻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8人已浏览
1,642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2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