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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权转让是否合法要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房屋不属于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那么房屋使用权(即承租权)的转让是合法的;但如果房...
房屋的使用权是房屋所有权四项基本权能之 一,它不能出售、抵押、赠予、继承等。房屋使用权转让是否合法要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来判断。不属于未列入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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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使用权是房屋所有权四项基本权能之 一,它不能出售、抵押、赠予、继承等。房屋使用权转让是否合法要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来判断。不属于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房屋使用权(即承租权)的转让是合法的;但如果房屋是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那么进行房屋使用权转让就是不合法的。
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能够进行承租权(即使用权)的转让和交换。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主要是独用成套公房,不能够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但可同步进行政策购房和上市交易。公房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应征得出租人的书面认可,由受让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换合同。公房的转让和交换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有住住人的认可。另外,下列公有寓居房屋不得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 一、整幢独用的花园住宅; 二、属部队、宗教团体所有的或者在学校校园内的; 三、产权不明晰的; 四、承租人拖延租金尚未结清的; 五、依法代管或需要落实政策的; 六、已列入户籍冻结范围的; 七、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私行搭建的; 八、列入本市危棚简屋改造或者住房成套改造计划的; 九、其他依法应当由出租人要回的。除上述限定的情形外,出租人应当认可承租人进行房屋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
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1996年5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为了加强对农民集体土地的转让管理,严禁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明确了禁止农村房屋向城市市民出售。该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从建国以来的宪法都规定,土地分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两种形式,如果不是农民,购买宅基地,都是无效的。周先生给他派分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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