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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我国价格法的规定,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超标的,业主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要求物业公司退还多收的物业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需返还不当得利。如果嫌物业费太高,那么就要求物业提高相应的服务水平。按合同约定,必须缴纳物业费。房地产费用标准由管辖房地产辅助设施决定,其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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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有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如果物业公司向出租人追讨物业费,出租人应当怎么办? 如果出租人已将租赁合同交给物业公司备案,并取得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出租人就可以拒绝支付承租人未支付的物业费。当然,为了以后顺利地继续出租房屋,出租人也可以先缴纳,再向承租人追缴,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承租人没有缴纳物业费,出租人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承租人不缴付物业费,出租人应当要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如果承租人仍不履行,出租人可以中止租赁合同并通知对方,以承租人支付的预付租金和保证金支付欠缴的物业费。
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必须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1、合理原则。合理原则是指制订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符合物业管理的客观规律,符合业主及租户的实际需要。物业管理公司不可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巧立名目乱收费。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管理费标准应报政府物价部门审批;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按照政府物价部六指定价或双方协商确定。所制订的管理费标准应考虑绝大多数使用人的实际经济能力。 2、公平有偿原则。平有偿原则的具体体现训是谁使用,谁付费,谁受益,谁付费。不管使用人的身份是业主还是租户是大业主还是小业主,都应该为其所用的物业支付管理费,使用得越多,付费也就越多。不同使用人分摊管理费是按使用物业的建筑面积大小计收。 3、公开透明原则。管理公司和业主之间是两个平等的法律主体,还是谁管理谁的问题,所以,物管公司和业主之间的所有利益往来都必须是公开的,事先说明的,不仅对业主委员会,对第一位业主都应该如此,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纠纷的产生。 4、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相适应原则。管理费标准应与服务质量相适应。就是说,管理费标准高,服务的项目就多,所提供的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也高,管理费标准低,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就少,服务的要求也低。管理公司不可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或高收费低服务质量。不同级别的物业管理就有不同级别的收费标准。但无论怎样,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然而现实生活中,不少物业公司收取管理费时都没有参照一定的标准,结果严重影响了业主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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