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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就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的双...
试用期过后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仅是违法的,而且这种做法也往往会弄巧成拙。劳动法规定,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的作为事实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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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律师,有十六年法官经验的大律师为您解答: 1、你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不存在试用期。因为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没有合同就没有试用期。 但是令人担心的是,你可能在申诉书中承认了试用期,这样对你是极其不利的。相信你也知道,有些东西承认了是很难驳回的。 2、双倍工资和解除理由是很好搞定的。 3、从你讲的情况来看,你的公司也是稀里糊涂的。由此可得,这个案子可以做一下。不是完全没有希望。 进一步问题!
试用期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就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当初不知你们口头约定的多久的工作期限。如果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能是三个月,那么他要解除你,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没有提前的话应给一个月工资。 2、你工作没有满一年,按现行规定是没有补偿金的。 3、如果他没给你交社会保险,你可以要求补缴。 如果为了这个事要走法律程序会很麻烦,如果你现在申请劳动监察也只会便宜了单位,因为明年不签合同是要付双倍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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