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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费和工伤赔偿不一定都可以获得,这是由于《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就浙江省而言,一般遵循等额补偿原则,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可向用人单位主张下列损害赔偿项目: 1、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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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处理方式有两种,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建议委托律师帮你们解决。
本单位车辆肇事认定为工伤的,不可以获得双重赔偿;本单位之外车辆肇事认定为工伤的,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你父亲属于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承担非主要责任的,可以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双向赔付(在扫马路过程中发生事故,很有可能对方车辆全部责任,因此获得交通工伤双向赔偿的可能性较大),以上情况基于你父亲年龄在60岁以下的情况,如果年龄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则仅可获得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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