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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扣除劳动者工资不得超过工资的20%,并且发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劳动者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扣除劳动者工资不得超过工资的20%,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扣除全部工资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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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扣工资会有下面三个情况: 1、出勤天数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天数,这个要按照基本工资除以应出勤天数再乘以请假天数,得出应扣除的工资; 2、工作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其他惩罚条例(比如打架、旷工、质量事故等),具体的金额根据公司的规定执行; 3、绩效扣分,一般公司的工资体系里会有绩效工资,也就是拿出一部分工资,根据绩效评价来发放,只有达到满分才能全部拿到,这个具体要参考公司的绩效体系是怎么构筑的; 若企业扣工资没有合法合理的理由,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获得自己应得的工资。
劳动者个人违反公司操作规程,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但是,对于尚处于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的,用人单位扣除工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100号第三条规定:关于企业对因内部承包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可否扣发工资问题。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七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六条的规定精神,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的劳动合同、承包合同的约定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损失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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