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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如果是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土地的征收,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的土地,征地补偿款也会属于一方所有。如果是夫妻共同财...
征地补偿财产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只有婚姻存续期间的征地补偿款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相关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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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我国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和土地补偿款的专属特征来看,其在实际的案件审理中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配,因为土地补偿款具有专属性,一般是由于个人属于村集体组织成员才予以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被征收房屋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则根据征收法律法规征收补偿款系对房屋价值(含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原房屋所有权人才是享有补偿款的主要安置对象,其他共同生活的亲属属于被安置对象的,可就相应的补偿款主张所有权权利;其中部分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您咨询问题不能一概认定为系夫妻共同财产。
1、土地补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承包土地的延续具有人身专属性,应归被征地方所有。因此,土地征地补偿不能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征地补偿费用用于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但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可以约定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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