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即中间结算)。 ...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即中间结算)。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程竣工结算应当按照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如无约定,参照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结算暂行办法的主要目的是:1、黑白合同引发工程价款结算纠纷。2、长期拖延工程竣工结算,多头审查或一审再审。3、工程款拖欠严重,据调查,已竣工未结算占全部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的30%%左右。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方式有: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材料后,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期限进行核实(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并予以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3%约定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在工程交付使用一年的质量保证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质量保证期内有修理的,发生的费用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未结算项目的处理通常从两个角度来看。从发包人或业主的角度来看,项目是否结算并不影响项目的合法性,因为判断项目的合法性通常是基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虽然未结算不影响工程的合法性,但可能存在不能竣工验收,不能交付使用,这可能影响业主的权利。因此,发包人或业主也应及时结算,以避免纠纷。从承包商或施工人的角度来看,项目未结算会影响项目资金的支付,对承包商或施工人债权的实现存在障碍,资金压力会很大。因此,承包商或施工人应积极主张要求发包商或业主结算。如果不配合结算,应尽快提起诉讼,主张权利。当然,在不移交项目的情况下,需要保护完成的项目,以免影响竣工验收和结算。
工程结算程序: 一、分段结算,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无法完成的项目,根据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二、竣工后一次结算,规模较小的项目,竣工后一次结算方式; 三、按月结算,即每月结算一次; 四、双方约定的其它结算方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19人已浏览
310人已浏览
372人已浏览
2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