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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房屋的买卖可以过户,但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2条规定,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交换住宅...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规定,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将按照“分类处理”原则的进行。所谓分类,即“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传统农区”和“城乡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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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条件。虽然宅基地的集体所有的属性决定了其不能被继承,但是考虑到地上房屋以及农村宅基地的稳定性等问题,我国对此实行的是“地随房走”、“房地一体”的宅基地政策。因此作为继承人的儿女是可以在父母过世后继承房屋的,至于宅基地能否过户则看子女是否符合村里的宅基地申请条件,通常最基本的要求是: 1、户口在本村; 2、符合“一户一宅”的情况。
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予以禁止,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预购人在签订预购合同时的预期是没有负担的房地产所有权,开发商在将建设中的房地产进行预售后,受预告登记排他效力的制约。因此,如开发商将预售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只有在征得商品房预购人同意后,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可见,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开发商有权以预售商品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问题的关键是,预售商品房中,以建筑物抵押的,从法律规定角度来看,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开发商所有。预告登记后,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其抵押行为才有物权效力,其处分不动产的权利受到限制,在建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抵押。此外,商品房预售完成后,不得再以预售的商品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部分购房户如果进行了预告登记,开发商不能将预告登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直接进行抵押。依据《物权法》 第二十条的规定,预告登记向后具有保全效力和排他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4号) 第四十七条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
房屋买卖怎样过户有以下几点步骤:1、契税(买方缴纳):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1.5-2%;90平米以下首套住房按买价1%征收;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4%征收(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的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为普通住宅,否则将按非普通住宅对待。);2、营业税(卖方缴纳):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按房价的5.5%收取;3、个人所得税(卖方缴纳):按1%或交易差价的20%收取;4、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5、登记费:80元,买方缴纳。6.如果是通过中介交易的,还需要交纳一定的中介费,由于目前各中介公司的收费各不相同,这需要您具体咨询相关的中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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