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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的房屋,其中一方欲将房屋出售,另一方不同意出售,该怎么办?

2024-11-27
对于这些共同所有的房产,其所有权意味着整个家庭成员拥有相同的权利和责任。 在处理这些房产时,所有业主必须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房地产交易合同,以及进行房产登记过户等事项。 任何处置共同所有财产的决定都需要得到所有业主的一致认可和同意。如果任何一方提出出售意愿但其他方持有异议,那么相关的房地产买卖行为将无法正式实施。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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