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此条需注意两点:a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根据其工龄等条...
如果员工被解雇,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员工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员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属于非法解雇员工的情形: 1.试用期内,企业无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聘的; 2.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3.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5.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6.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的,肯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的。 二、承担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代通知金不需要支付。` 四、劳动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按1年2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支付赔偿金后,劳动者不能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经用人单位指出不改或者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解雇合法。劳动者在物业公司上班,期间为其它单位服务,是双重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项、第九十一条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经用人单位指出不改或者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你老板对你的解雇(解除劳动合同)不合法,你已经经过试用期,不适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即便还在试用期,你老板仍应列明你岗位招聘时及你入职时明确的录用条件,你到底违反了哪一条,哪一条不合格,否则仍属非法解雇,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你老板如果还没有跟你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应该支付你双倍工资,如果已经按月支付你工资,差额部分应该在离职时补给你。 点击左边有我的联系方式,希望可以帮到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人已浏览
669人已浏览
90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