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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给的安置房是免费的吗

2024-09-30
1.在交付安置房之前,房屋征收方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向被征收人支付一定数额的临时安置费用。 2.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被征收人享有自主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的权利。 3.针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市、县级人民政府有义务为其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且应与其共同计算并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间的差额部分。 4.房屋征收,是国家在对于非国有财产作出公平补偿后,实施的一项强制性交易的行政行为。它的存在必须建立在“公共利益”需求的基础之上,同时需确保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待遇。 5.即便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必要,国家在法定程序内依法提前收回公民土地使用权时,仍须给予土地使用权人充分补偿。 6.在房屋征收实践操作过程中,法定的征收流程相当严谨,包括报批前的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以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和公告程序等环节。 7.一般而言,因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而完成征收的情况下,原有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将随之消灭;另一方面,如果由拆迁人通过启动司法强拆流程,走法定的司法程序来推进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工作,同样会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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