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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对竞业禁止期间,单位按月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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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么约定竞业禁止经济补偿 竞业禁止是企业为了保证其营业上的利益和竞争优势,对雇员的择业自由予以一定的限制。我国目前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散见于相关法规中。 《公司法》第61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国家劳动部在1996年下发的《关于企业职工流动中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规定掌握经营信息、秘密的职工在解除劳动契约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直接或者间接任职,并不得泄露原单位的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应当向受到此种就业限制的雇员支付一定的合理的补偿。 用人单位给员工经济补偿,是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基本要件。竞业禁止毕竟限制了员工的生存权利和自由择业权利,如果员工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就会造成新的利益不平衡。而通过补偿金的支付,不仅员工的损害可以弥补,而用人单位支付一些金额以保障其较大利益也是值得的。在补偿的数额上,目前只有在行政法规中作了原则性规定,实际履行情况是用人单位往往将标准约定得较低。对此,有人提出不低于员工所在地的最低生活费标准,提出平均年补偿费不低于年工资总额的2/3或1/2。不管如何,用人单位必须对竞业年限及补偿费用作出明确的规定。只有这样,竞业禁止协议才是有效的。 二、怎么认定竞业限制范围 竞业禁止协议签订的目的在于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竞业限制的范围在于禁止劳动者到新单位生产或者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同类业务,或者自己开业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1、竞业限制补偿金能一次性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法律是有规定按月支付,但也可以一次性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是对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的保护性补偿,一次性付清有利于劳动者的权益。 2、《劳动合同法》第24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如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用人单位应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无明确规定,应以协商形式解决但是协议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如果约定了经济补偿金标准,那么在竞业禁止期内,都应该按月支付补偿金这在劳动法里面是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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