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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1.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零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因此,在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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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问题向某有一套一室户房屋,1988年起就租给了外来打工者胡某居住,双方约定租金为100元,租赁期限为30年。2009年,眼看着房价一直上升,同类型房屋的租金已经1000元都不止,向某找到胡某,要求加租至900元。但是遭到了胡某的拒绝,胡某称当时签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为30年,向某应当履行合同,而不是随意加价。那么,租期为30年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呢律师解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向某的房屋是1988年租给胡某的,到了2009年已经超过了20年,向某可以与胡某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提高租金,也可以不续租给胡某。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不可以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因此,不得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限为21年,超过的这一年无效。
1.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零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租赁的期限不能超过20年。如果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已经超过20年的,那么,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也就是说,当租赁期限超过20年时,租赁期限还是以20年来算,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注意20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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