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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
破产怀孕员工怎么赔偿:首先,在员工怀孕期间因企业经营不善而倒闭,由企业和员工协商解除的情况下,对员工的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的赔付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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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关于员工在被公司辞退时能获得怎样的补偿待遇,具体如下: 1.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将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2. 服务期达到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员工,将按照一年时间计算补偿金额; 3. 若员工的服务期未满半年,则只能获得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用人单位可以依据以下情况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员工被证实无法满足岗位要求的; (2)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员工严重渎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带来重大经济损失;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产生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后仍未能改正的; (5)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女职工怀孕的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已经届满,而企业未选择续签该合同,则应将合同期限延续至女职工哺乳期结束为止。 如果企业在原本的劳动合同届满后选择结束雇佣关系,这种行为将构成非法解雇的行为准则。此时,如果女职工提出希望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明确要求,企业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反之,如果女职工并未提出此类请求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那么企业就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向女职工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具体计算方式为:每满一年的工作年限,企业需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涉及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情形。如果劳动合同期满,且女职工未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要求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则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根据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终止,需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根据第四十七条和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具体赔偿金数额为:每满一年的工作年限,企业需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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