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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的加班制度超过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是否可以不参加加班工作

2022-03-04
《劳动法》规定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所以,如果用人单位的加班制度超过以上规定,就是违法规定,可以不参加加班。用人单位仍要安排加班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违法规则制度为由予以辞退的,是依法辞退。但是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包含”不按照用人单位安排进行加班的予以辞退“的条款,该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2、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已经向劳动者公示;3、辞退决定必须报工会同意。否则用人单位不得以违反常规开除员工,如果开除,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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