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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中,没有固定工和合同制职工的区别,员工被单位辞退后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工作岗位的调整,必须从有利于保护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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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报告有本人递交公司。工伤职工辞职报告,是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当然由本人递交公司。经公司同意之后,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劳动合同。工伤职工持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的其它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当然,公司也可以代为办理领取手续。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报账一次性告知书》(二)伤残待遇参保单位每月的1-20日向江津区医疗保险中心工伤保险科申报上月新鉴定的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并提供以下资料:1、填写《工伤待遇申领表》;2、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决定书》;3、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4、《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原件;5、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加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用人单位如需为有后续医疗或二次手术的工伤职工申报工伤医疗费的,不能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凡申领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后续医疗费或二次手术费。)6、《参保单位代领工伤待遇确认书》(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材料成本差异在借方表示超支,因为材料成本差异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即超支差异);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即节约差异)。“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反映企业已入库(关键点,未入库的不算)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方登记超支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节约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工伤实际工资与缴费基数有差别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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