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工伤医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如治疗费、挂号费、医药费、住院费用和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护理费以及到外地就医的食...
1、工伤十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2、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次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本人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五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本人工资。但本人工资并非一定是实际领取的工资,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一般而言,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实际领取的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但为了兼顾公平,国家规定,工资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缴纳,高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缴纳。职工月工资43005元,明显高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属于受限制范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基数应当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生活护理费按工资的50%,一直享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他目前所有治疗及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建议与律师面谈咨询或委托代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7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