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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可以劳动仲裁或是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如果公司破产员工工资怎么办,以下是详细解答: 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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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他情形因解除原因不同,赔偿方式也不同。1、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付工资计算。2、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面辞退的,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四)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
工地停工,劳动双方没有解除劳动关系,民工要求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结清工资是合法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意见】 员工把公司的财物损坏了,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是劳动者损坏的,用人单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其赔偿的金额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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