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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是劳动争议,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可以用三种方法解决。一是协商,调停解决。社会保险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的规定,发生争议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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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员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纠纷,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解决方法: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请不请律师,自己决定,没有强制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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