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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依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如果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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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为单位生产状况导致的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给您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您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您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您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果是单位宣告破产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解除,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终止的补偿标准:企业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按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只要单位支付员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就并不违法。如果员工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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