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合同终止的补偿标准:企业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停产停业损失是指被征收房屋不能用于生产经营造成的损失,应当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范围一般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房屋租金、搬迁费用、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实际损失、生产经营预期利润损失等。利润损失以企业提供的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证明为基础,确认当地同业同类生产经营企业的市场收益。一般而言,企业拆迁停产停业损失的确定方式有五种:1、协商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停产停业损失由拆迁户和拆迁方协商确定;2、根据实际经营损失计算;3、按房屋面积计算;4、按房屋补偿价格的一定比例计算;5、根据经营效益计算。
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应当进行补偿。具体而言,停产停业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是指:因企业拆迁而导致停产停业期间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间接损失是指指停产停业期间可能发生的盈利的损失。 停产停业损失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依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如果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其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通常是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70%至80%,向劳动者支付生活费直到复产、复工。同时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所以单位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你可以申请劳动监察或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8人已浏览
961人已浏览
716人已浏览
7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