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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内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付费用低于职工本人工资的,其差额由单位补足;高于职工工资的,结余归入单位的职工福利...
尊敬的***领导: 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晚育30天,共计产假为128天,自即日起向部办公室请产假。特此请假,恳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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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六十二条还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凡是符合以上这些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根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规定,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 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比例计算的奖金; 4、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其中,体育运动员,为本人体育基础津贴与成绩津贴)。 产假前正常劳动期间应得的工资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若你平时工资中包含绩效工资、各类补助等,也属产假前正常劳动期间的工资性收入,要算进去。按规定请假就行。
对于产假的期限是有一定范围的,申请产假的时间必须在这个期限之类,晚婚晚育者的假期相对长些,下面是一篇产假申请书的范本,整理出来的提供给需要的人一个参考。 产假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于20**年**月**日(剖腹产)生下宝宝,特向领导申请办理产假手续。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正常产假为4个月,晚婚晚育增加15天,我现特向单位申请**月**日正式休产假,预计从**月**日--**月**日,请予批准为盼。此致! 申请人:xxx 20**年**月**日 拓展资料: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 第二、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第三、晚育假增加30天; 第四、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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