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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农民只有资格权和使用权,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手中的所有宅基地均由村集体分配,主要用于为农民盖房。中国的宅基地分配以家庭为标准。只有一...
农村户籍迁出宅基地的处理是:户籍仍有亲属的,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讨论、审批、重新分配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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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根据该条的规定,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主动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宅基地农民只有资格权和使用权,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手里的宅基地全部都是村集体分配而来,主要是用来给农民盖房子。我国的宅基地分配是以户为标准,一户一宅,必须是村集体成员才能有资格获取。那么如果农民将户口迁出的话,也就意味着失去了村集体成员的身份,自然就没有了宅基地的资格权和使用权,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比如说家庭成员只是个别迁出,并没有全家都迁出,那么家庭中其他成员仍然享受宅基地的权利。
各地存在差异,应以当地的具体政策为准: 1、原则上来说,当事人户口迁出本集体后,在本村的宅基地(未建)的,是应由原集体收回的;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咨询户口原籍地的村主任等,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以河北为例,供参考): 第十五条农村村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后,其宅基地上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应当“退”出其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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