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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职工做产检视为请病假,这其实是与法律规定相悖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明确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
案情简介:王女士是某商场的销售员,半年前,她怀孕了,定期要到医院进行产前检查,因此每隔一两周就要向单位请一次假。商场人力主管认为,王女士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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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假是产检假,病假是病假,并不冲突。怀孕期间身体不舒服的话,是可以请假休息的。产检不算病假。产检既不是算作病假也不是算作事假,而是正常劳动的时间,用人单位应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其待遇。病假是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院诊断确认需要休息的期间。申请病假应持具有资质的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或病假单。
医生的病假条,证明该女职工不是因病需要请病假,是因为产检耽误工作,应当按产检假办理,当月不可以再休产检假。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产假不属于病假,产假的最长时间可以到98天。产假一般为3个月,晚婚晚育者可延长至四个月。产假90天包括法定节假日。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工资照发。《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晚婚晚育的,具体延长多少天,需要查看你所在城市的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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