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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
要看你在公司做了有多长的时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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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所以你可以辞职因为他们没有(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但是他们可以扣赊帐款! 如果想用人单位不扣除劳动者的工资就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没人回答,自己顶一下。 再补充下,新法中第四章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知道这条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我公司规定中另外约定的需提前3个月通知这条是违法的,我可以不用理会。 但是我的合同是07年签的,这样的话是不是就只能按旧法规定办了,旧法没有相关规定,那样就得按照合同上的必须提前3个月啊。
可以申请单位补交。 但同时可以申请经济赔偿,工作一年,按一个月工资标准计算,依次类推。 看得出用人单位极不负责任.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 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 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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