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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发高温补贴怎么办?2012年开始实施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
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属于违法行为,侵犯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县级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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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是工资的一部分,是劳动者依法应得的劳动报酬,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雇主安排工人在35岁℃上述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下列高温津贴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并纳入工资总额。 因此,单位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其权益。
社保你可以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补缴你之前的费用,根据《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10月,可在企业成本费列支。考虑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通知》同时规定,经济欠发达地区确需降低标准的,可由地级市人民政府在下浮20%的范围内确定,并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公司不发放高温补贴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不发放其高温补贴的,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高温补贴的费用的。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高温天气,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为中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12时至15时高温时段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为一般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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