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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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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的,劳动法规有明确规定的。2、《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1)员工生病或非工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以下标准支付病假工资:①连续工作年数不足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支付②连续工作年数不足2年不足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支付③连续工作年数不足4年不足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支付④连续工作年数不足6年不足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支付⑤连续工作年数不足8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支付。(2)员工生病或非工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①连续工作年数不足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支付②连续工作年数不足1年不足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支付③连续工作年数不足3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支付。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职工病假有工资,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月工资天数)×计算系数×病假天数。病假工资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但不低于最低工资80%。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国务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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