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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贵州建材城商铺,如今运营公司没有尽职尽责管理商场,开始招商时承诺划行规市亦存在欺骗,导致生意根本没法做下去,现在一期所有商铺交不起租金,...
商铺不给租金: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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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约吗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一)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4、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二)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首先,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押金是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的。因此,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一)如果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二)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区为承租人另外寻找到与原租赁房屋、租金标准相同的房屋供承租人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费用外,出租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租赁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三、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事件。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形的产生,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如不及时解除合同,损失将会继续扩大。五、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六、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七、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1、转租;2、出借;3、抵押;4、拆解;5、转让。
可以起诉。拖欠租金被起诉的,应当积极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何处理:1。拖欠租金属实的,应当与原告协商,努力达成调解和和解协议,尽量减少损失。2、原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也有过错的,可以辩护或者提起反诉,要求原告承担责任。3、还可以从租金结算是否正确、拖欠租金的具体原因等方面进行辩护或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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